今天房產糾紛律師咨詢來和大家講講租客把房子轉租了應采取的手段
1、原租戶把房子轉租給他人,如果沒有經過房東的許可或者原租賃合同中沒有允許轉租的約定,那么屬于非法轉租,房東可以主張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原租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房東在事后追認轉租合同,那么轉租有效,房東沒有必要與新租戶簽訂任何的協議,只需要一句原租賃合同向原來的租戶主張合同權利義務即可當然,如果房東在事后追認轉租合同,那么轉租有效,房東沒有必要與新租戶簽訂任何的協議,只需要一句原租賃合同向原來的租戶主張合同權利義務即可,律師咨詢服務提醒當然,從便于履行的角度出發,房東可以與原租戶協商解除租賃合同,與新的租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還有就是商丘房產糾紛律師要和大家說的是,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